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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短讯

2022-12-30 19:09:46来源:


(资料图片)

泰晶科技(603738)(603738.SH)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苏强、苏明、张文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该决定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湖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苏强、苏明、张文峰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2018年8月,上述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深圳科成)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赫)。同时,上述人员承诺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700万元、900万元;若未完成业绩承诺,则将按照泰晶科技及深圳科成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其进行现金补偿。

2022年7月5日,公司对外披露,经审计,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35.5万元、-571.54万元和-1325.98万元,三年合计扣非净利润为-2533.02万元。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业绩未达标,上述人员仅于2020年6月对泰晶科技补偿195万元,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标签: 泰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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