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12月12日零时解除),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措施(一)
(相关资料图)
限行范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
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车辆: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措施(二)
限行范围: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6:00至22:00
限行车辆: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
措施(三)
限行范围: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6:00至22:00
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限号措施: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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