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界发起乡村振兴万里行系列活动之“2023金融界乡村振兴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旨在褒扬企业乡村振兴服务典型、提炼和传播经验做法、引领中国乡村振兴事业。以下为新湖期货乡村振兴案例展示:
内乡县人民政府根据广泛基层调研及实际农户困难,联合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新农村经营主体+银行+保险+期货+订单收购+含权贸易”(简称“期货6+”)全链条创新服务,帮助农民实现“种植有钱、保价优价、销售通畅”,激活新农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提升农户种植积极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内乡县“期货6+”模式介绍
内乡县结合“产油大县和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普惠金融贷款项目”,顺利实验“期货6+”模式。“期货6+”,模式创新主要构成要素为:1.新农村经营主体、2.期货、3.保险、4.银行、5.订单收购、6.含权贸易。该模式由内乡县人民政府联合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有效联合金融市场多个系统,探索金融市场全流程、全要素综合服务农业生产体系,有效衔接银行、保险、期货多方金融市场主体,为基层农户提供“一站式”风险管理服务。
图1 项目实施全流程图
“期货6+”业务模式流程介绍
1.第一步(播种前):
推动银行贷款融资到位。银行向农户提供普惠金融贷款,贷款主要用于农户前期垫付农资生产资料购买和“保险+期货”项目农户自缴保费支出(图1:abc流程)。
2.第二步(种植期):
推动跌价保险覆盖到位。农户确定种植面积后,购买价格保险产品,对花生亩产价格进行保险。假设保险约定销售价低于11100/吨进行差额赔付,销售季,如花生市场价下跌至11000元/吨,保险生效,保险公司按设定价值目标对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100元/吨(11100-11000=100元/吨)进行赔付,全力保障农户收入。保险公司则可运用期货工具,盈利并转移保险风险(图1:de流程)。
3.第三步(收割期):
开展现货订单收购。通过期货风险子公司与农户(或合作社)签订花生采购合同,设约定采购价格 11200 元/吨 (期货价格 11100 元/吨) ,与农户确定交货截止日期。
同时签订补充协议:如在约定日期前,期货价格上涨超过 11200 元,买入虚值看涨期权(涨价保险);期货风险子公司通过场外看涨期权二次结算,若后期期货价格上涨之11400元/吨,则将美式期权价格上涨的200元/吨(11400-11200=200元/吨)获利额外补贴给农户(图1:1-8流程)。
4.第四步(收割后):
将收购的花生现货对接到下游厂商。通过与油厂(或贸易商)签订点价销售合同,按照期货点价的方式确定收购价格,最终将收购的花生定向销售输送到下游油厂(图1:9-12流程)。
二、内乡县“期货6+”模式实施情况
(一)阶段一:银行授信+保险+期货
2022年内乡县承保花生5万亩,保险价值约1.138亿元,支持1582脱贫户及大户种植保价。总保费483.58万元,其中郑州商品交易所补贴占47.28%;河南省财政补贴占24.99%;县级财政补贴占18%;农户自缴占9.73%。
保期3个月(2022年9月17日-12月16日),保价10343.34元/吨,保量0.22吨/亩。保期内河南受历史罕见旱情影响,部分地区同比减产50%以上,花生收获供应紧缩,新上市价格大涨,跌价保护机制效果未能体现。但保底赔款63.51万元,亩均赔付12.7元(农户自缴亩均9.67元)。
项目实施期间,内乡县邮储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为104个村近200农户提供总计1637.8万元的普惠金融贷款,用于农户农资购买和保费支出。其中,内乡农商行授信1256.3万元,邮储银行内乡支行授信381.5万元,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精准对接花生贷产品。
(二)阶段二:订单收购+含权贸易
从秋季花生收割、收购到销售,一般周期为3个月,部分大户或合作社储备库存等待春节前销售,期间面临价格再次下跌风险及销售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因此,开展订单收购,提前锁定农户库存和销售价格;同时叠加一个场外看涨期权,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二次结算,农户可以通过含权的贸易合同获得后期价格上涨的额外补贴,拓宽销售渠道及增加额外收益。
新湖瑞丰与内乡县自然源农业合作社签订花生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价格及交货日期。同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场外看涨期权二次结算超出部分获利补贴给农户。合作社完成收购后,新湖瑞丰按合同约定采购现货,再销售给下游厂商。
项目运行期间,由于期现货价格出现大幅回调,因此场外看涨期权补贴暂未能达到预期收益,但农户通过前期销售价格锁定,在高位出货,大幅降低了库存贬值风险。同时,新湖瑞丰将期现自营对冲获利再次以保费形式补贴农户后期操作。
(三)阶段三:银行共管账户模式
“期货6+”模式实施过程中,以惠农保价为目标导向。基层农户在现货贸易环节中履约能力较弱,在实际订单约定后出现价格上涨时,要求涨价或减少交付数量等;在实物交收环节,出现交货延迟、掺混品质等风险。为了应对订单贸易和银行普惠金融贷款的资金安全和信用风险,内乡县人民政府联合新湖期货、内乡农商行多次论证,探索银行账户多方共管系统,明确贷款用途、资金流向及双方核验等。
新湖瑞丰和自然源合作社签署订单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支付10%货款至共管账户,新湖瑞丰确认货物品质、数量无异议后,支付剩余货款至共管账户。合作社和新湖瑞丰一致确认账户网银出金联合权限。新湖瑞丰拥有账户网银出金复核权力并配合指定银行和合作社完成款项划拨。合作社收到货款后,偿还银行贷款。
三、项目成效
(一)“保险+期货”保价增效,补偿减产损失
“保险+期货”效果显现:一是保障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避免“谷贱伤农”,同时在价格上涨时保底赔付。二是在减产情况下仍然按照固定亩产赔付,部分补偿减产损失。三是通过新农村集体经济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家庭性增收与集体性增收“双支撑”和“聚合力”,即可鼓励大户扩产、致富、提效,又带动脱贫户抱团、联产、增收。项目初次尝试,惠及7个乡镇7029农户,脱贫户占比37.6%。
(二)“订单收购+期货”畅通销售,增加二次补贴
“订单收购+期权”顺畅衔接进入“保险+期货”后端,将风险转移和控管模式向下游覆盖,解决农户长期面临收购以后的销售环节风险和价格波动问题。通过叠加一个场外看涨期权,在约定时间内期货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进行二次结算,帮助农户解决库存价格风险的同时增加额外收入。
(三)“共管账户”首创系统,丰富监管手段
根据贸易双方与农户对资金流向、产品质量、交货数量及时间等顾虑,银行“共管账户”系统有效实现了专款专用、多方监管,解决了订单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流转安全、使用路径专一,丰富银行对资金贷后监管手段,切实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提升风险处置机制效率。
(四)探索脱贫户粮食购销创业新模式
脱贫户建立村级合作社,与贸易公司合作,采购粮食。合作社以高于采购价将粮食销售给贸易公司,账期1年。由贸易公司把粮食销售给下游企业,下游企业或贸易公司给合作社支付部分粮食款,一年贷款到期时贸易公司给主体合作社支付剩余粮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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