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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网站平台应当按照依法依约、分级分类、限时办结的原则,快速准确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一)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二)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三)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四)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五)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六)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以舆论监督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二)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的;(三)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发布企业负面报道评论的;(四)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的;(五)操纵跨平台账号、关联账号或矩阵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的;(六)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攻击抹黑竞争对手的;(七)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推荐词的。
来源: 同花顺7x24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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